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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代理合同(3篇)

来源:e宝财经

精选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总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乙方需自主经营、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乙方店址确定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xx省xx市xx区(县)xx街(路)号开办经营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xx店。

  2、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x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第三方的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特许经营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

  (1)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的物品混装、合运,长途运输必须有适当的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2)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受热。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提示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中的规定妥善储存、运送甲方产品,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对乙方因违反上述两原则导致的损失与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专卖店的选址与开发

  1、乙方的经营地址和经营面积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确定。如甲方已确定同意后则出具有关文件给予乙方。

  2、为维护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的统一性,乙方的内外装修样式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标准(特殊各案经报备核准者除外)。

  3、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两个月内,务必将开店前工作准备就绪,甲方将进行验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开业营运。如限期内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营业准备及人员培训

  1、为使乙方能正常营业,在乙方开业前及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随时指导乙方必要的经营方法和营销策略。

  2、甲方可在总部所在地免费为乙方培训上岗人员(包含储备店长),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甲方的统一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服务(人员薪资由乙方支付)。

  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等专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专业技能。

  第十条营业期间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乙方必须按甲方门店标识管理标准进行门店管理。

  3、乙方营业期间需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的营业指导。甲方可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派遣人员实地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现况。

  4、乙方上岗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并接受甲方营业督导人员检查。

  5、为统一管理及完善终端服务体系,甲方专职督察员有权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随时对乙方进行日常店面、服务等检查。

  6、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市场宣传

  1、甲方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对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进行品牌宣传、发布电视广告、开展营销、促销等活动,提高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具体方案由甲方确定,乙方应主动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统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承担相应费用,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应致力于促进销售的宣传推广活动,但乙方在业务推广活动中,应使用甲方核准的宣传资料,不得破坏甲方整体企业形象,不得擅自夸大商品功效,进行不实宣传。

  3、乙方后需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4、乙方自行进行市场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产品配送与退换

  1、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统一对乙方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程序:公司直接配送。物流配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甲方确认订单后,应于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取货并验收,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明细报送或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所交付商品全部符合要求。

  5、为确保产品质量,乙方的产品购进必须由甲方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自行购进产品,也不准将产品在乙方区域外做其它模式销售。

  6、乙方开业准备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送配送计划(要求品类齐全、确保重点品种),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准时配送订购产品至指定地点。

  7、在乙方正常营业期间内,要根据经营实况向甲方报送月商品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月订货申请,定期配送商品给乙方。

  8、乙方应按月度需货计划(单次进货额不少于5000元)上报公司,并将货款按总款额的100%汇入甲方账户。

  9、甲方首次提供货品,乙方如接受甲方所配全部货品,在收到货物三个月内可换货。后期乙方按自行需求配货,甲方不接受任何换货要求。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店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同时必须保证换货产品:①必须距产品保质期前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②对于已无法继续投入使用的换货须待验明原因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配;③质量不是由于乙方违反第七条第四款所致。

  第十三条店面的级别分类

  1、店面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消费水平高的社区、综合性医院、代谢病(糖尿病)医院附近等。

  2、乙方所在城市,以一个县(区)一家实体店面为基准,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5000元创业基金(最低投资额度将不获得创业基金)。甲方将按乙方投资金额为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产品,如投资5000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产品;投资3万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产品;投资5万元则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0万元的产品,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除初次由甲方配货外,此后乙方提货不得低于5000元。

  5、甲乙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x元,甲方确保乙方指定开店地点在一个月内不予其他人洽谈,待合同签订后押金转为货款。

  第十四条价格条款

  1、乙方应配合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服务。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规定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抛售。

  3、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原料成本致使供货价格或销售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原因及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账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

  (1)库存商品账

  (2)销售日报账

  (3)进货单据等

  2、乙方的'各项账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合同期。

  3、乙方每月的3日前应向甲方上报一次真实的全月销售报表,以利于甲方的辅导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经营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他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甲方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库存商品管理

  1、为使乙方能规范商品进、销、存管理,需遵守甲方的各项商品库存管理规定,且须定期向甲方报送商品进、销、存等报表。

  2、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核对,如发现乙方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通知乙方改正。如有必要甲方可派督察员参与乙方商品的盘点清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应加强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甲方不承担乙方库存商品到失效期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合同,此合同续延一年,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年度销售目标分解:

  1、年度销售目标:“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全系列产品的销售目标为x万元。

  2、乙方在前两个月,必须达成新成交客户300人的目标,方可取得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销权,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代理权。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如发生以下的各项行为之一,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国家关于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2)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规定及操作流程;

  (3)乙方向甲方报送的报表和账簿失实、弄虚作假或不按时向甲方报送;

  (4)对甲方信用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5)妨碍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正常的销售营运时;

  (6)乙方制售违劣商品;

  (7)乙方不按本合同从甲方购进商品,从其它渠道购进;

  (8)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10)乙方代理、销售非甲方提供的众成康健以外的其他任意产品。

  2、乙方如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行为,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限期改进的意见书,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进,甲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向第三方出让经营权、转让或出租有关执照;

  (2)乙方擅自向第三方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授权代理权利,或对外担保或对合作经营店进行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处置。

  (3)乙方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

  (4)乙方有意损害甲方的商业信誉,损害甲方和其他代理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5)乙方的其他严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的行为。

  (6)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以众成康健名义开展工作,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有对众成康健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第四款,延期将货品送达业务员或消费者的。

  3、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督促甲方改正。

  4、本合同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返还乙方未履行合同部分(按月计算)的代理费。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负责退还未履行合同部分(按月计算)的代理费。

  第二十一条协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诉讼

  甲乙双方若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精选代理合同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而律师已有实际工作量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精选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市______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______服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1、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______服装系列产品。

  2、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代理______服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______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______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3、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4、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______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__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______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______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______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2、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3、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______服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______服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甲方拥有______服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______服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______服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假冒______服装商标和侵犯______服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_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保密守则

  1、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

  3、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其它

  1、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______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_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______%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______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_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______%为广告支持。

  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条: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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